| 焦点网搜房网对簿公堂 互指对方侵犯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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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志霞 通… 文章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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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 (记者 郭志霞 通讯员 郭京霞) 搜房网和焦点房地产网均是房地产专业网站,因双方各自在其经营的网站上使用了对方网站的户型图等信息资料,双双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
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双方均应停止使用对方信息资料,24小时在网站首页上道歉,由搜房网的经营者赔偿焦点房地产网的经营者7000元,后者则需赔偿前者5000元。
2005年3月3日,搜房网的经营者搜房媒体公司以公证的方式对搜狐互联网公司所属焦点房地产网的网页内容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书显示,焦点房地产网上转发了带有“sofun.com”水印的户型图8幅。
2005年4月至11月间,搜狐互联网公司委托公证处对焦点房地产网和搜房网的网页内容进行了多次证据保全。公证书显示,搜房网上转发了带有“焦点房地产网www.focus.cn”水印的户型图9幅等内容,除带有水印的户型图以外,其他内容在焦点房地产网登载时均存在错误,搜房网在转载过程中对其中的错误并无修正。搜狐互联网公司于2005年8月25日支出公证费2000元。
一中院认为,户型图、交通图、宣传推广页面图等均属于信息资料,并不具有作品特征,不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但由于此类信息资料通过网络浏览点击率能够间接带来商业上的收益,所以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在网络上使用。双方擅自在其各自经营的营利网站上使用对方户型图等资料的行为,损害了对方的民事权利,造成了经营上的混淆,损害了网络信息经营商誉,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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